一、项目编号:441900032-2024-00050
二、项目名称:2024年洪梅镇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
三、采购结果
合同包1(2024年洪梅镇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):
供应商名称 | 供应商地址 | 中标(成交)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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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|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4号 | 2,957,900.00元 |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合同包1(2024年洪梅镇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):
服务类(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)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服务范围 | 服务要求 | 服务时间 | 服务标准 | 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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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 | 其他服务 | 2024年洪梅镇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 | (1)参照2023年申报要求,拟定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编制所需的资料清单,明确资料名称、格式要求、提交单位、和提交方式等内容。根据招标人反馈的资料开展整理分析,结合资源禀赋条件、工作基础和发展前景等因素,初步确定申报的村庄范围和重点任务布局。(2)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现场调研,调研内容包括乡村存在问题、建设需求、建设任务等,按照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”的原则,确定试点建设重要任务并提出相应支撑项目的建设方向。(3)根据文件《关于做好2023年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农〔2023〕13号)要求,对试点试验的项目进行指导,包括:1)指导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筛选和谋划;2)指导各工程项目推进前期手续办理,提高工程项目实施的成熟度;3)指导各工程项目投资额匡算。(4)按照相关申报要求和实施方案编制大纲,结合招标人反馈的基础资料,编制全套申报材料,包括:1)《试点试验实施方案》;2)《试点试验绩效目标申报表》;3)《试点试验任务清单》。(5)提供项目申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,包括:1)协助完善申报工作组织领导机制、建立申报工作沟通协调机制;2)协助准备向上级部门汇报材料并做汇报;3)协助准备专家评审会的会议材料并做汇报;4)根据采购人要求、上级部门意见、专家意见等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持续完善和修改申报材料,直至申报工作结束。 | 满足财政部办公厅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农〔2023〕13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。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| 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,提交成果和申报编制工作服务,保障计划汇报、审查等工作。 | 2,957,900.00 |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李银安(采购人代表)、袁海文、葛萍、黄立本、刘华山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|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[2002]1 980号)及国家发改委[发改价格[2011]534号]文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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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包号 | 合同包名称 | 代理服务费金额(万元) | 收取对象 |
1 | 2024年洪梅镇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 | 3.066320 | 中标(成交)供应商 |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合同包1(2024年洪梅镇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):
供应商 | 资格性审查 | 符合性审查 | 技术得分 | 商务得分 | 价格得分 | 综合得分 | 得分排名 | 推荐排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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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| 通过 | 通过 | 40.40 | 30.00 | 17.64 | 88.04 | 1 | 1 |
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| 通过 | 通过 | 27.80 | 12.00 | 17.51 | 57.31 | 2 | 2 |
北京中科发展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| 通过 | 通过 | 26.00 | 11.00 | 20.00 | 57.00 | 3 | 3 |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东莞市洪梅镇农林水务局
地 址: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市民中心B区2楼
联系方式:0769-88430763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东莞市同誉招标有限公司
地 址: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中心2栋803室
联系方式:0769-22803002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施先生
电 话:0769-22803002
东莞市同誉招标有限公司
2024年03月22日